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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“传承的力量”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“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”和“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”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06-18点击数:

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《关于征集“传承的力量”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“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”“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”和“校园足球歌曲”的通知》以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为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,不断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,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,现征集“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”和“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”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相关部门、学院积极配合,组织大家踊跃参与本次活动。

一、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征集方案 

(一)征集要求

1.公开课以推荐优秀教师为主讲人录制公开课。

2.公开课内容应着重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的传承,把传统文化的传承作为主要内容,可以结合春节、清明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元旦、教师节、国庆节等现代节日所特有的节日文化、地方民俗等特色展开。

3.公开课根据课程内容,可以是教师授课形式,也可以是教师与学生互动学习的形式。可选择在室内或户外拍摄。

4.公共课视频格式: 

时长:公开课为20分钟/集,提交的公开课可以为一集的展示课,也可以是多集的专题课(集数不限)。

视频短片分辨率:1920*1080,编码:H264,码率:9000kpbs以上,格式mp4格式。

字幕:简体中文。

语言:中文标准普通话。

画面要求:画面清晰整洁,除配有与内容相关的字幕外、不再添加其他内容和logo等。

声音要求:公开课的声音清晰,无杂音。

(二)申报相关事宜

1. 参与征集的公开课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所录制公开课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体现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文化,体现真实自然的校园教育生活。

2. 请各相关部门、学院加强统筹,自行拍摄公开课视频,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公开课推荐工作,将公开课视频作品与公开课报送信息表(附件1)一并于6月20日(周四)18:00之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学院党曲楠处(0931-8721730)。

二、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征集方案

(一)征集要求

1.体裁包括古体诗、近体诗(格律诗)和词,不含新诗。

2.内容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向上,弘扬正能量。

3.投稿者对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。

4.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,格式为word、txt格式,包括题目、诗词正文、作者姓名(简介)、诗词文字解释(不超过800字)共四部分。

5.欢迎作者对原创古体诗词进行艺术再创作,如创作书法作品或国画作品,书法、国画作品以照片形式与电子文档一起提交,照片为JPEG格式,单边像素不低于4000。

(二)申报相关事宜

1. 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所创作的古体诗词作品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围绕“万紫千红中国节”主题进行创作。

2.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面向全校进行征集,教师与在校学生均可参与。请各相关部门、学院加强统筹,认真组织本单位的作品推荐工作。每个申报的作品须包括原创古体诗词和原创古体诗词报送信息表(附件2),可选项为艺术再创作的书法、国画作品照片,并将原创古体诗词和原创古体诗词报送信息表(附件2)于6月20日(周四)18:00之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学院党曲楠处(0931-8721730)。

附件1.公开课报送信息表

     2.原创古体诗词报送信息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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